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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版ADA糖尿病防治指南解读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时间:2009-12-02 点击: 标签:

  
指南提要

一、糖尿病的病因学分型(见表1)



二、糖尿病的现行诊断标准

1. 空腹血糖≥7.0mmol/L。空腹状态定义为持续8h以上无任何热量摄入,无明确高血糖者,应选择另一时间重复检测。
2. 伴高血糖症状且随机血糖≥11.1mmol/L。随机血糖定义为末次进食后任意时间点测得的血糖。典型的高血糖症状包括多尿、多饮和无其他原因的体重下降。
3. 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后2h血糖≥11.1mmol/L。试验参照世界卫生组织的标准,以含无水葡萄糖75g的葡萄糖粉溶于水后服用,无明确高血糖者,应选择另一时间重复检测。

三、糖尿病前期及无症状糖尿病患者的筛查

血糖升高但不足以达到糖尿病诊断标准者,可依据空腹血糖或OGTT的实验结果,分为空腹血糖受损或糖耐量损害。
1. 空腹血糖受损(IFG)定义为空腹血糖介于5.6~6.9mmol/L。
2. 糖耐量损害(IGT)定义为OGTT2h血糖介于7.8~11.1mmol/L;IFG和IGT为“糖尿病前期”,是进展为糖尿病和并发心血管疾病的危险因素。
⑴超重、肥胖(BMI≥25kg/m2)或具有其他糖尿病危险因素的成人为糖尿病前期和无2型糖尿病症状人群的筛查对象,无危险因素者可于45岁开始筛查(B)。
⑵筛查结果无异常者,至少需每3年重复筛查1次(E)。
⑶筛查方法可选择测定空腹血糖、75g葡萄糖OGTT 2h血糖或者两者相结合(B)。
⑷对空腹血糖受损者,OGTT能更好地评估发生糖尿病的风险(E)。
⑸应对糖尿病前期患者和其他具有心脑血管疾病危险因素的人群进行筛查(B)。

四、儿童2型糖尿病患者的筛查

超重的儿童(超重定义:BMI在年龄、性别相关水平或身高体重比处于第85百分位数以上,或体重在该身高理想体重的120%以上)需进行2型糖尿病筛查。
具有下述两个以上危险因素的儿童也需进行2型糖尿病筛查:
1. Ⅰ级或Ⅱ级亲属有2型糖尿病家族史。
2. 美洲土著人、非洲裔美国人、拉丁美洲人、亚洲裔美国人和太平洋岛民。
3. 有胰岛素抵抗的征象或患有与胰岛素抵抗相关的疾病(黑棘皮病、高血压、血脂异常、多囊卵巢综合征和小于胎龄儿出生体重)。
4. 母亲有糖尿病病史或怀孕时母亲有妊娠期糖尿病(E)。
5. 筛查需开始于10岁或进入青春期时(<10岁者),每3年重复1次(E)。
6. 筛查方法以测定空腹血糖为首选(E)。

五、妊娠糖尿病(GDM)的发现和诊断

1. 利用危险因素分析或OGTT实验筛查(C)。
2. GDM患者应在产后6~12周进行筛查,并需跟踪筛查其是否发展为糖尿病前期或糖尿病(E)。

六、阻止和延缓2型糖尿病
IGT(A)或IFG(E)的患者,需制定持续有效的减重计划,以降低5%~10%的体重,同时保证每周进行150min以上的中等强度运动(如步行等)。
1. 长期健康随访对决定最终能否有效阻止和延缓糖尿病的发生非常重要(B)。
2. 鉴于预防糖尿病能有效节约医疗费用,建议健康随访的费用由第三方支付(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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