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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尿病与妊娠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时间:2010-01-13 点击: 标签:

  

二、诊断思路 

妊娠糖尿病往往发生在妊娠晚期,大多数患者无任何临床症状且空腹血糖正常,因此容易被漏诊。 

(一)诊断标准 

2006年,美国糖尿病学会推荐,在孕24w~28w时用两步法诊断妊娠期妇女是否患有GDM。诊断标准:50g葡萄糖筛查试验,静脉血浆葡萄糖1h≥7.8mmol/L者为异常,需继续进行100g葡萄糖诊断试验加以确诊:空腹血糖5.8mmol/L;1h 10.6 mmol/L; 2h 9.2 mmol/L;3h 8.1mmol/L,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数值等于或超过上述数值即可确诊为GDM。也有学者认为应与WHO的DM诊断标准相一致。目前,多数医院按照NDDG或Fernando标准。 

妊娠糖尿病诊断标准(OGTT) 

时间

血浆葡萄糖(mmol/L)

 

NDDG(100g)

Fernando(75g)

WHO(75g)

空腹

5.8

5.6

7.8

1h

10.6

10.6

 

2h

9.2

9.2

11.1

3h

8.1

8.1

 

 

 (二)特殊检查

确诊妊娠糖尿病后,还需检测糖化血红蛋白A1c(HbA1c),糖化血清白蛋白,可以分别反映近2个月~3个月和2周~3周的平均血糖水平。此外,还可检测尿微量白蛋白排泄率、眼底检查、下肢血管等糖尿病相关并发症检查。妊娠期对于胎儿状况需定期进行相关检查。 

(三)妊娠糖尿病分级 

妊娠糖尿病分级标准 

分类

发病年龄(岁)

病程(年)

血管合并症

A

任何

仅有糖耐量减低

B

<20

<10

C

10~19

10~19

D

<10

>20

有单纯性视网膜病变或伴有妊娠高血压

E

<10

>20

并且伴有盆腔动脉硬化

F

任何

任何

有糖尿病临床肾病

R

任何

任何

有增殖性视网膜病变

H

任何

任何

有临床冠心病

T

任何

任何

有肾移植史

 A1级:经饮食控制后,空腹血糖≤5.8mmol/L,餐后2小时血糖≤6.7mmol/L

A 2级:经饮食控制后,空腹血糖>5.8mmol/L或餐后血糖>6.7mmol/L,孕期需加用胰岛素 

(四)妊娠糖尿病鉴别诊断 

妊娠糖尿病需与糖尿病合并妊娠相鉴别,受孕前所患糖尿病可为1型糖尿病2型糖尿病及特殊类型糖尿病。如有妊娠反应出现恶心、呕吐等症状需与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相鉴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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