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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尿病的临床类型和危险性类型

来源:家庭医生在线 作者:tnbz.com时间:2012-05-16 点击: 标签: 糖尿病分类   糖尿病诊断

  

        1965年,世界卫生组织糖尿病专家委员会第一次报告将糖尿病分为原发性(占大多数,病因尚不明)和继发性(或症状性,占极少数,有明确病因者)两类。其中,根据原发性糖尿病临床表现、空腹血糖、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及皮质素葡萄糖耐量试验结果分为四期:①糖尿病倾向(或糖尿病前期);②隐匿性糖尿病;③无症状糖尿病;④临床糖尿病。根据原发性糖尿病的发病年龄,临床又分为幼年(0~14岁)型、青年(15~24岁)型、成年(25~64岁)型和老年(65岁以上)型。根据原发性糖尿病病情程度分为轻、中、重三型。

       1980年,世界卫生组织糖尿病专家委员会第二次报告发表了关于糖尿病分类和诊断标准的建议。

    一、临床类型

    1、糖尿病①Ⅰ型(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②Ⅱ型(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非肥胖和肥胖);③营养不良相关的糖尿病;④其他类型 (胰腺疾病,内分泌疾病,药原性或化学物引起者,胰岛素或其受体异常,某些遗传综合征,其他)。

    2、葡萄糖耐量异常①非肥胖;②肥胖;③伴有其他情况或综合征。

    3、妊娠期糖尿病。

    二、统计学危险性类型

    这部分患者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结果正常。

    1、曾有糖耐量异常。

    2、潜在性糖耐量异常。

    1985年,世界卫生组织糖尿病专家委员会第三次报告提出和修改的糖尿病分类,去除了Ⅰ型和Ⅱ型糖尿病的名称,仍保留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和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在1998年前,国际上基本都采用1985年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标准。近年来,糖尿病的新分型反映了对糖尿病病因方面研究的进展。新的糖尿病分型在名词上取消了原来的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和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分别应用1型糖尿病2型糖尿病表示。妊娠期糖尿病名词继续保留,但只限于妊娠期内发现的糖尿病和糖耐量减低,且于分娩6个月后必须重复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再确诊有无糖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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