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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CE/ACE发布2型糖尿病患者用药新共识 安全有效为准则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时间:2009-12-05 点击: 标签:

  
磺脲类药物:优先级别还需斟酌
    在单药治疗阶段,指南明确的提出尽管磺脲类药物短期的降糖效力强,但不够持久(ADOPT研究提示在2年以后患者的HbA1C即有所回升)。仅能刺激第二时相胰岛素的分泌,容易导致低血糖和体重增加。在HbA1C7.6% ~ 9%患者中,格列奈类优先于磺脲类,格列奈类可以较好的控制这部分患者的餐后血糖波动,并且其低血糖等副作用少于磺脲类。
    当然ADVANCE研究也显示,以格列齐特缓释片为基础的强化治疗可使近65%的患者HbA1C控制在6.5%以下,且强化治疗组复合终点事件(主要大血管事件和微血管事件)的发生率比标准治疗组显著下降了10%,肾脏事件更是显著下降21%。所以磺脲类药物的地位值得商榷。
GLP-1激动剂和
DPP-4抑制剂:地位提升

    此两种药物对于胰岛β细胞有着抗凋亡等特殊的保护作用,促进胰岛素分泌呈葡萄糖依赖性,故而低血糖明显减少。AACE/ACE的共识着眼于采用多种安全有效的方式降糖,故而提升了这两类药物的地位,并不象ADA/EASD2008所发表的专家共识将GLP-1激动剂列为“未充分验证的治疗”。
胰岛素:患者之所需
    共识并没有强调早期强化胰岛素治疗,而是指出当2种药物增加到50~66%最高剂量仍不能达标时,可以3种药物联用或者开始胰岛素治疗。至于开始使用何种剂型(基础胰岛素、预混胰岛素还是餐前胰岛素)则避而不谈。只是推荐长效胰岛素(Glargin、Detemir)替代中效胰岛素(NPH),速效胰岛素类似物替代常规人胰岛素。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共识中关于联合用药的推荐缺少随机对照试验作为依据,仅是美国专家共识的结果,是否适用于中国国情尚有待时间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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