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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国际糖尿病联盟妊娠合并糖尿病指南解读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时间:2009-12-03 点击: 标签:

  
    随访指南

    所有按照GDM治疗者最好在产后6周左右接受OGTT检测。

    计划再次妊娠者应在妊娠前或妊娠前3个月接受OGTT检测,血糖正常者按计划于孕中期重复接受OGTT检测。

    不再计划妊娠的高危患者应每年接受OGTT检测,低危患者应每隔2~3年查空腹血糖,>5.5 mmol/L则应接受OGTT检测。

    预防GDM向2型糖尿病转归指南

    预防或延缓GDM向2型糖尿病转归的方法包括生活方式干预和药物治疗。研究提示,噻唑烷二酮类药物可使GDM发展为2型糖尿病的风险下降55%。生活方式干预和二甲双胍治疗对预防GDM向2型糖尿病进展同样有效。

    标准保健策略

    孕前咨询

    所有糖尿病育龄女性应该会识别怀孕可能性,必要时应学习避孕知识。向所有女性提出甲状腺功能、叶酸补充以及在孕期可能发生糖尿病并发症的合理建议,告知妊娠合并糖尿病存在的风险及如何使风险最小化。

    建议血糖控制在理想水平(孕前HbA1c<6.5%,如应用胰岛素则HbA1c<7%,自我检测毛细血管血浆空腹和餐后血糖水平应分别<5.5 mmol/L和<8.0 mmol/L),不鼓励HbA1c在 8%以上者怀孕,除非血糖得以良好控制。

    讨论口服降糖药物益处及风险,在合适的时候应用胰岛素,评价新近推荐的胰岛素类似物的可能风险。停用ACEI或ARB,并选择合适替代产品,停用他汀、贝特类及烟酸类药物。评价已有的糖尿病并发症,尤其是眼睛和肾脏。

    产前首次随访

    未在孕前进行咨询的女性应尽快检测HbA1c;对于经历过孕前咨询的糖尿病女性,复习其对孕期糖尿病管理的理解、目前的药物治疗、血糖控制状况、慢性并发症等,并给予合理建议;对于曾罹患GDM、有糖尿病高危因素的女性,建议健康生活方式并尽快接受OGTT检测,若结果正常,建议在妊娠26~28周时接受一步法OGTT复查;对于其他女性(除非具有高危因素),建议在妊娠26~28周时接受GDM检测。

     根据血糖控制目标以及糖尿病或产科需要,尽可能多地进行随访,在孕早、中期可能每月随访1次,孕晚期随访则更加频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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