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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糖尿病消费市场的“陷阱”

来源: 作者:时间:2008-12-16 点击: 标签:

  
  
  手段四 平面媒体
  
  通过报刊、杂志发布虚假广告,也是某些不法商家的惯用伎俩。尽管国家三令五申。但此类医疗、保健品广告仍屡禁不止。
  
  承载“传奇”的“豆腐块”
  “3.15”前夕,一位患者给我们寄来了他从某些报纸剪下的糖尿病相关广告,内容五花八门,光是标题就令人瞠目结舌:“糖尿病史上的惊人成果——中华活胰王”、“攻克糖尿病,震惊世界”、“拯救八千万糖尿病患者”、“中医治愈糖尿病的新贡献”、“神奇藏药,攻克糖尿病”……广告中纷纷宣称:“不需控制饮食”、“不用长期服药”、“基因靶向技术应用研治糖尿病终于取得成功”、“再显国药辉煌”等。然而经记者深入调查,毫无例外,都是假药。
  
  广告词中的是与非
  经审查批准的广告中,不应含有以下内容:
  1.广告中含有绝对化的语言,如:根治、根除、不反弹、药到病除、国家级、最先进科学、最高技术等用语。
  2.广告中含有“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无毒副作用”、“服用1至几个疗程病症全无”等承诺。
  3.广告中含有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医生,为产品的功效作证明和肯定,或者声称该产品被某学术机构、政府部门、医疗机构或医生等,推荐为治疗疾病、康复保健的“惟一”或“最佳产品”等内容。
  4.广告中含有治愈率、有效率以及获奖等内容,广告中有患者来信、感谢信等为产品的功效作证明,声称使用该产品后,病症减轻或痊愈等内容。
  5.保健食品广告声称可以治疗某种疾病,例如可以治疗糖尿病、肿瘤等内容。
  
  批准文号该怎么看?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格式为:广告审查机关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简称,加上广告类别和10位数字。10位数字的前6位代表审查批准的年份和月份,后4位代表审查批准的广告序号,如:京药广审(文)第2005010001号,京医械广审(文)第2005010001号、京食健广审(文)第2005060180等。另外,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的有效期为1年,可以从批准文号中判断出广告发布是否在有效期内。
  
  如何鉴别真伪保健品?
  北京协和医院的陈伟医师给患者提了三点建议:
  1.要看清是不是真正的保健食品,不要选择“三无”产品。注意有无生产厂家、质保日期和卫生部批准的“蓝帽子”(即保健食品标识,一般位于保健品的外包装上)。如果是正规的保健食品,是禁止宣传其功效的。没有“蓝帽子”,只能说它是普通食品,不可能具有治疗糖尿病的作用。如果是保健食品,则须注意产品的标识,如产品获得批准的日期、保质期等。
  2.一定要明确:选择保健食品的目的是为了补充治疗,而不是为了治疗。因为很多人购买保健品的目标很明确——治病,想靠保健品来降糖、调脂等。可以说,目前经过审批的保健食品,没有一种是可以真正地治疗疾病的,都是起到辅助治疗的作用,是常规治疗的补充。绝不能指望靠保健品使已经发病的身体恢复到正常。
  3.注意价格。保健食品的利润一般都比较高,患者在购买时应量力而行。并看清保健品对治疗糖尿病的补充作用,决不能指望靠它解决所有健康问题。这绝不是多花钱能解决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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