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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尿病药物治疗介绍

来源: 作者:时间:2008-06-01 点击: 标签:

  治疗糖尿病, 教育心理疗法是统帅, 饮食疗法是基础, 运动疗法是手段, 药物疗法是关键, 自我病情监测是保证, 饮食- 运动- 药物互动治疗是选择。目前药物治疗仍是重头戏, 但药物治疗一定要掌握要点。
  
  药物种类
  
  口服降糖药分为如下几种:( 1) 促进胰岛素分泌的药物, 如磺脲类药物, 有格列本脲( 优降糖) 、格列吡嗪( 美吡达, 优哒灵、瑞易宁) ; 非磺脲类促胰岛素分泌的药物或称苯甲酸类促胰岛素分泌药物( 格列奈类) , 如瑞格列奈( 诺和龙、孚来迪) 、那格列奈( 唐力) 。( 2)非促进胰岛素分泌的药物, 如双胍类( 二甲双胍、格华止、迪化糖锭、美迪康等) ; 葡萄糖苷酶抑制剂( 拜唐苹、卡博平、倍欣) 。( 3) 胰岛素增敏剂: 噻唑烷二酮类, 包括吡格列酮( 艾汀) , 罗格列酮( 文迪雅) 。
  促进胰岛素分泌的药物, 只有在胰腺还有分泌胰岛素功能的情况下才可选用。因此, 1 型糖尿病患者不选用促进胰岛素分泌的药物。选用促进胰岛素分泌的药物还要了解患者有无胰岛素抵抗、高胰岛素血症, 如果有, 则不可选用。肝、肾功能不良者忌用。
  
  药物剂量
  
  为了减少副作用、避免中毒, 多数药物都会标明每日最大服用量。实际上, 不少患者服药超过了每日最大服用剂量, 如优降糖每日服用 8片, 格列齐特每日服用 6~8 片等。临床证明, 超限服用只会增加副作用, 并不增加疗效。服用磺脲类药物应从小剂量开始, 谨防低血糖, 服用10~15 日后, 根据患者血糖的情况调整剂量。药物的减量或加量应遵照医生的医嘱, 不要自己随意决定减量或加量。
  
  服药时间
  
  某糖尿病患者, 一直口服降糖药, 药是大医院专家开的, 服药量也无错误, 但血糖始终控制不好, 有时还出现低血糖, 这是为什么呢? 经笔者详细询问, 得知患者服降糖药均生产批号: 2004101313 唐胰安苦荞降糖茶在餐后 1 小时左右, 这时血糖已很高, 再降血糖效果就比较差, 还有可能出现下一餐前的低血糖。
  绝大多数降糖药应在餐前20~30 分钟服用, 其目的是在体内营造一个药物环境, 进餐后药物就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药尽其用,使血糖不升高。如餐后服药, 由于药物吸收需要一定时间, 往往是餐后血糖先升高, 药物吸收后再去降已升高的血糖。相比较, 前者降糖效果要好于后者。举个简单的例子, 就可能更好地理解了。我们把降糖药视为“ 突击队”, 血糖为“ 敌人”。突击队预先埋伏好, 当敌人来时, 进行包围, 敌人被全部歼灭。如果先放走了敌人, 突击队在后面追杀, 消灭敌人的效果肯定不如包围方式好。当然也有些药在餐后即时服用, 是因该药胃肠反应较大, 如二甲双胍等。另外有些药物要求进餐开始同时服用, 是因该药物吸收快, 用餐结束后葡萄糖被吸收到血液中时正是药物发挥降糖作用的时间, 如那格列奈( 唐力) 等。
  
  对症用药
  
  众所周知, 血糖高应服用降糖药, 但是否对症往往被忽视, 从而造成治疗过错。例如优降糖, 属磺脲类药, 可刺激胰腺分泌更多胰岛素, 从而降低血糖含量。如果你伴有高胰岛素血症, 服用优降糖则是错误的。服用磺脲类药可刺激胰腺细胞分泌更多的胰岛素, 本来体内胰岛素就多, 如继续分泌的话, 将会使胰岛素更多, 而且会加重胰腺负荷,长此以往可导致胰腺功能衰竭。如果胰岛细胞已丧失分泌胰岛素功能, 此时再选用磺脲类药是毫无作用的。因此, 建议在决定选用磺脲类药时, 应监测空腹胰岛素水平。在确定有胰岛素抵抗、高胰岛素血症时应选用胰岛素增敏剂, 如罗格列酮( 文迪雅) 等。
  
  因人用药
  
  根据患者自身体质、健康状况用药。比如, 有的患者较胖, 首选的口服降糖药是双胍类和糖苷酶抑制剂, 因它们不增加体重, 而服用磺脲类药物可使体重增加。又如,糖尿病肾病患者应选用格列喹酮( 糖适平) , 因其代谢产物只有 5%经肾排出, 对肾功能的负荷较小。
  
  胰岛素治疗
  
  选用胰岛素治疗糖尿病疗效好, 副作用小。有些患者误以为用胰岛素治疗会上瘾, 这是一个错误的认识, 用胰岛素治疗不会上瘾。胰岛素治疗可长可短, 根据病情,可随时选用胰岛素或改用口服降糖药。对无明显胰岛素抵抗或高胰岛素血症的初期轻型糖尿病患者,可采取早期胰岛素治疗。据报道,初期轻型糖尿病患者采用 4 周的胰岛素治疗, 使胰岛 β 细胞功能得到恢复然后仅采用饮食、运动治疗, 可在 2~3 年内不用服降糖药。
  
  联合用药
  
  联合用药可使每单药的选用剂量减少, 副作用也减小。有的单药间有互补性, 能更好地适应患者多变的病情。常用的联合疗法, 如磺脲类+ 双胍类或糖苷酶抑制剂、双胍类+ 糖苷酶抑制剂或胰岛素增敏剂、胰岛素+ 双胍类或糖苷酶抑制剂等。联合用药的一般原则是: 两种降糖作用机制不同的药联合选用,不提倡三类降糖药联合选用。
  
  知识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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