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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每年新增失明病例中37%是糖尿病人

来源:中国宁波网 作者:时间:2010-09-08 点击: 标签: 糖尿病失明

  

中国宁波网讯 57岁的朱阿姨家住江东,患糖尿病已有五六年,一直在市区一家医院规范治疗,血糖控制得很好。最近三个月来,朱阿姨双眼视物模糊,内分泌科医生建议她做眼底检查。昨天,她在市第六医院眼科被查出眼底出现微血管瘤。医生告诉朱阿姨,这已是中期糖尿病视网膜病变

  市第六医院眼科中心的袁建树主任医师说,像朱阿姨这样的病例经常碰到,很少有患者因患糖尿病主动到眼科做眼睛方面的检查;而当发现眼睛视力下降再来眼科检查时,往往已到了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的中晚期。糖尿病眼病是常见的糖尿病慢性并发症之一,可以引起患者视力下降甚至失明。而糖尿病患者发生失明的危险性是非糖尿病患者的4倍。

  据统计,这些年宁波每年新增的失明病例中,糖尿病患者就占了37%。在新确诊的2型糖尿病患者中,有某种程度的视网膜病变者占近三成。

  袁建树说,糖尿病患者的眼底病变起病比较隐匿,大多数在早期没有视力下降等自觉症状。糖尿病是一种全身性疾病,对全身血管都有影响,其中对眼底视网膜的毛细血管影响最为明显。除此之外,糖尿病可引起白内障、青光眼、暂时性屈光不正、眼外肌麻痹等。

  糖尿病视网膜病变损害具有不可逆性,因此早期预防和治疗最关键。早期预防及早期治疗不但效果好,而且花费要远远低于晚期治疗。

  医生建议,糖尿病患者应每年散瞳检查眼底。1型糖尿病患者在发病5年后,应每年检查1次;2型糖尿病患者从发病起每年检查1次。如有眼部异常感觉,如视物模糊,眼前有黑影等,则应缩短眼科随诊时间,如每半年或3个月检查1次。已有糖尿病视网膜病变者每1至3个月做1次检查,而具有重度以上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的患者应每月检查1至2次并及时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以保障视力长期稳定。  宁波日报记者蒋炜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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