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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糖尿病消费市场的六大“陷阱”

来源: 作者:时间:2010-12-08 点击: 标签: 糖尿病曝光

  
       3.“专家”神秘:①第一个:“我曾患某某病,到处治都没治好,甚至绝望了,吃了你们的药两个疗程,就完全好了,停药后也没复发,是不是已经根治了?”医生说:“祝贺你,根治了!”②第二个:“我有某某症状(说得头头是道),您看患我了什么病?”医生说:“你患的就是某某病,我们就是专治你这种病的,肯定能根治。”接着引出医生的长篇讲演。③第三个:“我是外地的,来医院不方便,我该怎么办?”医生说:“把病历资料寄来,药可以邮购,治疗效果一样。”
       4.电话“统一”:联系电话都是以010开头,几乎全是北京的二级民营中医医院,地方卫视台为什么只播北京的医院消息呢?其目的是:北京能这么干,我也能这么干!
现在的电视就像一个娱乐大卖场,种种“功效神奇”、“能彻底改变生活”的保健品或医疗企业的广告占据着电视频道。与这种繁荣景象相对应的是,经过市场的洗礼冲刷,这些年来,消费者已经日渐成熟与理性。但还是需要提醒您,留心不良商家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不要出了虎口又入狼穴。

       手段之三:平面媒体广告
        通过报刊、杂志发布虚假广告,也是某些不法商家的惯用伎俩。尽管国家三令五申,但此类医疗、保健品广告仍屡禁不止。
承载“传奇”的“豆腐块”
     “3.15”前夕,一位患者给我们寄来了他从某些报纸剪下的糖尿病相关广告,内容五花八门,光是标题就令人瞠目结舌:“糖尿病史上的惊人成果——中华活胰王”、“攻克糖尿病,震惊世界”、“拯救8千万糖尿病患者”、“中医治愈糖尿病的新贡献”、“神奇藏药,攻克糖尿病”……广告中纷纷宣称:“不需控制饮食”、“不用长期服药”、“基因靶向技术应用研治糖尿病终于取得成功”、“再显国药辉煌”等。然而经记者仔细调查,毫无例外,都是假药。
       广告词中的是与非
       经审查批准的广告中,不应含有以下内容:①广告中含有绝对化的语言,如:根治、根除、不反弹、药到病除、国家级、最先进科学、最高技术等用语。②广告中含有“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无毒副作用”、“服用1至几个疗程病症全无”等承诺。③广告中含有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医生,为产品的功效作证明和肯定,或者声称该产品被某学术机构、政府部门、医疗机构或医生等,推荐为治疗疾病、康复保健的“惟一”或“最佳产品”等内容。④广告中含有治愈率、有效率以及获奖等内容,广告中有患者来信、感谢信等为产品的功效作证明,声称使用该产品后,病症减轻或痊愈等内容。⑤保健食品广告中,声称可以治疗某种疾病,例如可以治疗糖尿病、肿瘤等内容。
       批准文号该怎么看?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格式为:广告审查机关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简称,加上广告类别和10位数字。10位数字的前6位代表审查批准的年份和月份,后4位代表审查批准的广告序号,如:京药广审(文)第2005010001号,京医械广审(文)第2005010001号、京食健广审(文)第2005060180等。另外,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的有效期为1年,可以从批准文号中判断出广告发布是否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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